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许县xx镇xxx村卫生室 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案

2020-05-19 来源: 综合监督和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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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0年3月12日,通许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监督人员疫情期间督导巡查医疗机构中,在通许县xx镇xxx村卫生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卫生室的紫外线消毒登记记录、地面、物表、物品的消毒登记记录到2020年3月4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卫生室负责人马xx进行调查询问。现场拍摄的相关照片固定证据,制作现场笔录,该卫生室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制度,以上事实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规定。该案于3月16日,调查终结经合议建议因疫情期间未按规定严格开展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从严、从快、从重,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并结合《河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17年版)》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3000.00)元的行政处罚。3月18日执法人员对该卫生室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同时告知其陈述中辩权利。该卫生室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经法制审核、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后3月24日对该卫生室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了处罚。执法人员确认该卫生室整改后于5月18日对该案进行了结案。

【案件评析】

该案是一件普通的消毒制度未严格落实案件,但在新冠疫情防控严峻期间未对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消毒,未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存在感染风险。此案查处后该卫生室有效降低了因消毒技术规范未落实容易造成疾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行政处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最大可能的减轻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本案不仅仅以罚款的执行为唯一目的,并结合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村卫生室都普遍存在有消毒隔离制度、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落实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如若医疗机构放松警惕消毒隔离措施不严格,消毒技术规范执行不落实,会造成不敢想象的后果,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疫情常态化以后,更要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控感、院内感染、医源性感染做好个项控感制度落实执行到位,这样才能有效降低了疾病发生和疫情传播的风险。

【思考建议】

该案具体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严格开展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未完整登记消毒记录,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进行处罚。在基层执法监督过程中经常发现有控感制度、国家规定、消毒技术规范不去落实的情况。本案也存在瑕疵对该案违反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未以链接的形式引用提现到案件中去,在这方面是我们监督员以后办案努力的方向。怎样使用好卫生监督这一把利剑是我们卫生监督员应在卫生监督工作中去发现问题和违法行为,做到谁执法,谁普法,结合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强化监督监管避免疾病传播扩散,有效降低医疗机构感染危险,为了这次疫情防控攻坚战的最终胜利,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控感工作,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