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12-04 来源: 考务办
打印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豫卫人函〔2023〕24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23〕4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1号)要求,为保证我省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4号)等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委组织所辖范围内报名工作,在郑的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到郑州考点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2023年12月7日—20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2023年12月8日—21日,考生持《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到报名点、考点进行确认。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持招生审批表到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点办理集体确认手续,非应届生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确认。

(三)资格审核。各考点于2024年1月2日以前完成本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填写《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1月3日-23日到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四)网上缴费。我省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报名入口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考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1月29日—2月8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五)准考证打印。4月16日—28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4年4月27日-2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的轮次。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轮次

考试科目

时间

4月27日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4月28日

第三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四轮

专业实务

14:00-15:40

实践能力

16:25-18:05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2023年12月7日—20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

(二)2023年12月8日—21日各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2024年1月2日前各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四)2024年1月3日—23日,各考点将报考人员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五)2024年2月20日—25日,各考点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2月26日前,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完成考场编排审核工作。

(六)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设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并报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各地要积极取得当地供电、交通、保密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为机考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七)考点可于2024年4月16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考试实施前,各考点须通过考务管理系统打印《试室列表》《机考座位安排表》等,张贴在醒目位置。

(八)各考点须对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九)机考物品交接应严格履行交接程序。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内,各考点和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安全。物品交接时间另行通知。

(十)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对高科技作弊防范意识。

(十一)考点应按照考区下发的机考工作流程,督促机考机构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考试当天监督做好试卷信息的导入,安排每轮次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五、机考物品的回收与系统卸载

(一)考试结束后,考点须按照要求将考生的答题信息备份光盘、试卷信息光盘和备用光盘、USBKEY及装订成册的《试室情况记录单》等物品按照考场顺序封装,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清单(考点)》,于考后48小时内,派专人专车送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二)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回收各考点机考物品时,需认真清点核对各类物品,并填写《机考物品回收情况(考区)》,机考机构的USBKEY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保管,其它机考物品可通过机要邮寄或专人运送的方式上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考试结束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上传数据完整无误后,考点须监督各机考机构于24小时内删除机考数据、卸载机考系统。

六、违纪处理

各考点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对违纪情况的处理,并将违纪人员信息录入考务管理系统,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须在5月14日前完成违纪考生审核工作,并将违纪考生处理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上报文件中的违纪违规考生信息与考务系统内的信息必须一致。

七、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八、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卫人〔2017〕40号),每人每科收60元,共计120元。

九、保密要求

各考点和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应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梳理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加强涉密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重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以及考试专用物品的运送、保管、下发、回收等关键环节管理。

十、其他

(一)考务工作中所涉及的相关材料,考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专人登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下载。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机考宣传,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为确保机考工作顺利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开展系统管理员培训考核以及模拟练习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开封考点各现场确认点联系一览表.docx

附件2: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3:刑法修正案(九).docx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