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磅】河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发布 高品质提升普惠养老服务

2022-05-24 来源:
打印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投融资体系、运营服务体系、人才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着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着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打造“豫佳养老”服务品牌,有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1653381086509028.png

        强化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出台《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完善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残、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老年人纳入重点保障对象,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技能评价、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适老化产品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制定完善我省地方标准。加强老年人福利保障,完善老年人津补贴制度,统筹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政策,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提高老年人津补贴发放精准度和有效性。

        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政策。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大土地、用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力度,指导公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机构落实普惠利民导向,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形成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支持国有经济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型养老服务等为主责主业、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

        稳妥推进长期照护服务。研究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解决不同层次照护需求。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等的有益补充作用,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促进照护制度可持续发展。

        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研究出台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人才保障等支持政策,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立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切实履行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引导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的职责。加强金融机构融资模式创新,开发针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产品,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方力量,形成投资合力。优化投融资模式,省、市级可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围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吸引更多劳动力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打造“河南护工”人力资源品牌。积极推荐申报国家试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争取国务院大督查激励支持,推动形成各地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快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将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对老龄人口占比较高和老龄化趋势较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强化规划实施,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机制,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适老化户型。开展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补建一批养老服务设施。盘活空置的公租房、闲置的非商业区公有用房、培训疗养机构搁置用房等国有资源,用于发展养老服务。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逐步发展家庭养老床位。

        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通过建设线上智慧服务设施,及时精准掌握老年人需求,通过线下资源整合平台,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服务。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立足日间照料、集中托养、服务居家养老等功能定位,完善设施、优化环境、提升服务质量。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扶持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专业化机构,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明确政府责任,督促指导公办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实现科学管理、高效运行,支持1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功能,对特困供养老人做到应养尽养,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可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实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支持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多样化经营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断提高对高龄及失能老年人的照护能力。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

        提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深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以改建或扩建为主,建设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支持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护理型床位,拓展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鼓励建设村级幸福院等养老设施,依靠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支持发展互助养老模式,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

        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优化医养结合运营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健康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养签约、嵌入式医疗、医疗托管等方式将老年医疗健康服务向养老机构和社区、家庭延伸。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推动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鼓励各类行业市场主体投资兴办养老服务业,创新培育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养老品牌战略,扶持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规模化养老服务机构,孵化一批带动力强的省级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中原养老服务品牌。加快康养产业发展,依托文旅优势打造全国重要的康养目的地。

        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统筹线上线下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养老服务过程与质量监督管理。依托省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养老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有效对接,实现全省养老服务大数据互联互通。深入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建设一批智慧养老机构。加强健康养老大数据挖掘与应用,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到2025年,建成50个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加快老年产品用品开发。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支持企业开发智慧健康养老、康复辅具等产品用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区。推进老年用品生产研发,重点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和园区,带动适老产品供给和适老产业发展。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养老服务业登记、监管、退出制度,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定、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行业退出等挂钩的协同机制。加大“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民政与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监管信息联动共享,推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建立养老服务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建设养老服务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和协同机制。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逐步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积分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判断和评估。建立养老服务失信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将发生虐老欺老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养老机构纳入黑名单。

        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实现国家、行业、地方养老服务标准有机统一。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测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监管,引导其养成良好品行、熟悉掌握专业技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严厉查处以养老服务名义对老年人实施非法集资、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提高养老应急救援能力。在国家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框架下,推进全省“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