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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医师资格证书遗失、信息修改等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医师资格证书遗失、信息修改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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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及驻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医师信息管理,按照省政府“简政放权”、精简各类证明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医类别合格考生信息修改管理工作,同时明确医师资格证书、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遗失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现就有关办理措施及流程规定如下:

    一、修改范围

1999年及以后至2016年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根据2017年国家医考委公告,从2017年报考开始,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如身份信息变更且需继续执业的,必须重新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信息错误修改相关工作在市卫健委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22622283。

    二、受理时间

    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工作常态化,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和10月份。

    三、受理流程

证书持有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有材料由单位(县、区卫健委)统一上报市卫健委考务办公室。经考点审核合格后汇总报省卫健委,省卫健委审核合格后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修改。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需提交的材料

    (一)修改医师资格证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错误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附件1)一式三份,粘贴小2寸照片三张,照片处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涂改。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康委公章。

    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4. 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有曾用名的提供)。

    5. 身份证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6.所需材料复印件可正反面复印。

    (二)修改医师资格证书专业错误需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一式三份,粘贴小2寸照片三张,照片处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涂改。

    2.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4.《考试报名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7.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三)系统无信息,单机版录入错误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证书与现信息一致,但系统错误)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表》一式三份,粘贴小2寸照片三张,照片处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涂改。

    2. 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3.《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4. 身份证原件(市卫健委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及所在县、区卫健委公章。

5. 所需材料复印件可正反面复印。

   (四)《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遗失需提交材料

    1.证书持有人填写《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县、区卫健委公章)。上报市卫健委考务办审核。

    2.医师资格证书原版小2寸照片二张(可翻拍)。

3.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县、区卫健委公章)。

4以上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wstjj123@163.com

    (五)医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也可持纸质材料直接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表格可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ww.wsjkw.henan.gov.cn)行政审批栏目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下载。申请材料清单均在申请表格上注明。

    五、相关要求

1. 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中有“以上为修改前医师资格信息!”字样,考生在申报时要按照修改前系统信息填报;(考生向原报名考试的考点提出申请)

2. 身份证号与资格证书编码同步,身份证号变更只需在申请修改内容身份证号后打“√”;

3.“修改为”一栏填写修改后信息;

4.  修改原因说明一栏必须填写。

    5. “□”内不能为空,“是”打“√”,“非”打“×”。

6.单位填写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上报市卫健委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7.为保障医师权益,方便其办理相应业务,同时保证工作严肃性,请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加强宣传,配合办理。

联系人:唐晶晶    联系方式:0371-22622283   

附件:

1.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 

2.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补办申请书 

3. 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汇总表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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