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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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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一、主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

二、业务办理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三、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四、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五、数量限制

六、行使层级

省、市、县

七、实施主体及性质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机关

八、通办范围

九、物流快递

十、实现“四办”情况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十一、预约办理

十二、网上支付

十三、运行系统

国家级

十四、投资事项

十五、中介服务

十六、联办机构

十七、面向用户对象

自然人

十八、、是否收费

不收费

十九、收费方式

二十、收费依据

二十一、收费标准

二十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九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二十三、申请条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十四、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或政务服务网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如有必要,启动特殊环节进行辅助审查。

(4)决定:在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办理)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办理)告知单》。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二十五、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窗口受理;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二)到窗口最多次数:1

(三)申请账户要求:(省政务网统一入口)

(四)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递交申请材料

二十六、特殊环节配置

二十七、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二十八、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领取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

邮递办理结果

二十九、办理结果名称

《医师执业证书》

三十、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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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受理地址

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2楼B区22号窗口

联系电话:0371-23857163

监督投诉电话:0371-2386156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十二、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特定要求

1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原件

2

需加盖公章

2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3

申请人照片

原件

3

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

4

特殊情形: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注册者,或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须提交由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医师执业培训及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因《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

超期注册的需提供

5

助理执业证书

原件

1

助理升执业的需提供

三十三、公开查询方式

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官网、窗口咨询电话等

三十四、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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