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开封市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7-08-23 来源: 中医药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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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委、市直中医机构:

为做好我市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开封市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细则(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市卫计委中医药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1-23861506

联系邮箱:kfswsjzyk@126.com






中医科-汴卫〔2017〕192号-关于印发《开封市中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