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封市开展2020年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工作

2020-09-15 来源: 综合监督和行政审批科
打印

为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在疫情防控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力度,按照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 2020 年游泳场所专项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直接监管的3家游泳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

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于8月下旬对我市6区3县21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专项督导抽查。同时,8月18、19两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20家游泳场所的池水水质及强制浸脚池的水质进行了集中采样检测,1家游泳场所因水涝引起设备故障未营业。其中,有13家单位全部抽检项目合格;7家单位分别有1至6项抽检项目不合格。此次共检测水质项目300项次,合格251项次,总合格率84%。具体检测结果统计如下:PH值:抽检20项次,合格15项次,合格率75%;浑浊度:抽检20项次,合格20项次,合格率100%;尿素:抽检20项次,合格19项次,合格率95%;氧化还原电位:抽检20项次,合格15项次,合格率75%;余氯:抽检20项次,合格16项次,合格率80%;细菌总数:抽检20项次,合格15项次,合格率75%;大肠菌群:抽检20项次,合格18项次,合格率90%;浸脚池余氯:抽检20项次,合格15项次,合格率75%。 

1600156449180573.png 

8月26、27日两日,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分别约谈了市区内的河南省艾一莱健身有限公司、开封市嘉蓬游泳馆有限公司、泳乐源温泉运动俱乐部、顺河区新凤温泉游泳馆、开封市鼓楼区浪花游泳馆、禹王台区任你玩水上乐园等6家游泳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通报了水质抽检结果,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杞县领秀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凯悦分公司,责成杞县卫生监督所约谈负责人并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

针对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净化消毒等设施设备,要认真做好日常消毒、池水更换和卫生检查等,公示水质检测结果,确保游泳场所和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