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24日,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暂行办法》和《河南二级中医医院评审专家手册》要求,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对杞县中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结论,拟授予杞县中医院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等级。
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天,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月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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