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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良好行为结果公示(二)

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 良好行为结果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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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事项(2022版)的通知》(豫卫医函〔2022〕47号)和河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第七周期(2023-202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报名信息的通知》(豫医定考办〔2025〕4号)文件要求,经医师个人申请,医疗机构、考核机构、各县区卫健委、市卫健委逐级审核后,符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5名医师,现公示如下:

 

序号

申报时间

医师姓名

医疗卫生机构

1

2025

岳高峰

通许县咸平街道二居卫生室

2

2025

杨亚欣

开封市口腔医院

3

2025

马伟鸽

开封市人民医院

4

2025

郭风珍

兰考县妇幼保健院

5

2025

宗鸽

开封市祥符区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8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电话:0371-23861562

邮箱:kfsyzk@126.com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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