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室:综合科
负责人:赵永修
电 话:23861557
位 置:市卫健委办公室618、620、621
业务事项一
事项名称:中共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
办理流程:1.系统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核查该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须足额交至当月)→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转致电委党办→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由系统内向省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核查该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须足额交至当月)→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转致电委党办→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3.由系统内向省外党组织关系转接: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实现全国联网,需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核查该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须足额交至当月)→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填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转接→由原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携该纸质版介绍信到委党组办→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4.由省外向系统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因《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还未实现全国联网,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填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纸质版转接至市委组织部→由接收党员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携该纸质版介绍信到委党组办→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员党组织核查转入党员材料齐全及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须足额交至当月)→接收党员。
5.由省内向系统内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原所在党支部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至市委组织部→委党办核查党员信息→致电接收党员党组织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员党组织核查转入党员材料齐全及党员是否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费须足额交至当月)→接收党员。
联系人:雷晓天
联系电话:23861557
业务事项二
事项名称:出国境证件办理(因私)
需要提交材料:以下提交材料纸质版请当事人到所在单位党办领取。
办理流程:
一、县处级领导干部:
1.离退休县处级领导干部本人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因私出国(境)申请,明确显示出国(境)事由、具体经停地点、出国(境)时间,本人签名。
2.单位党组织向委党组出具因私出国(境)请示,需以党委正式文件上报,一式三份,包含上述内容,同时明确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附单位请示后。
3.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旅游事项的,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提供①所参加旅行社交费凭证复印件或往返机票购买记录和预定酒店的佐证材料;②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4.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探亲事项的,需提交①邀请函原文和译文复印件、国(境)外邀请人身份相关身份证明材料;②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党委书记谈心谈话提醒卡。
7.县(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8.以上申请人提供材料由委综合科审核后,报委党组备案,向市委组织部出具政审报告(红头文件)一式三份。
9.由申请人持委党组政审报告和个人申请相关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三科办理。
二、机关公务员及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副高以上职称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且在开封市出入境管理处备案的公职人员:
(一)首次办理:
1.个人申请(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
①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需明确体现显示出国(境)事由、具体经停地点、出国(境)时间)→填写首次办理出国(境)证照承诺书→填写《开封市科级及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②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旅游事项的,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提供所参加旅行社交费凭证复印件或往返机票购买记录和预定酒店的佐证材料;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③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探亲事项的,需提交①邀请函原文和译文复印件、国(境)外邀请人身份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关于同意xx申办出入(境)证件签注的函。
2.单位审查:
单位党组织进行政审后,由单位党组织书记在个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单位纪委(或党组织)出具该公职人员无违规违纪证明,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审核报批: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办工作人人员,持上述材料报委综合科对申报因私出国(境)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报批→征求驻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呈报委主管领导审批。
4.领取证件:
申请人持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函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
(二)出国(境)证件领用办理(证照在委党组保存的备案人员):
1.个人申请(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
①个人向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需明确体现显示出国(境)事由、具体经停地点、出国(境)时间)→填写《开封市科级及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以下材料均一式三份):
②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旅游事项的,需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规定,提供所参加旅行社交费凭证复印件或往返机票购买记录和预定酒店的佐证材料;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③个人提供申请出国(境)探亲事项的,需提交①邀请函原文和译文复印件、国(境)外邀请人身份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提交《家庭成员信息表》,同时提供2名境内联系人。
④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单位审查:
单位党组织进行政审后,由单位党组织书记在个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单位纪委(或党组织)出具该公职人员无违规违纪证明,纪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 审核报批: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办工作人人员,持上述材料报委综合科对申报因私出国(境)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报批→征求驻委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呈报委主管领导审批。
4.领取证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办工作人员到综合科持上述审批材料办理证件手续领取证件。
联系人:赵永修、雷晓天
联系电话:23861557